李颙

李颙

李颙(1627~1705),明末清初周至人,明清之际哲学家,与浙江余姚黄宗羲、直隶蓉城孙奇逢并称为海内三大鸿儒。李颙在理学上的造诣,被称为“海内大儒”。李颙和眉县李柏、富平李因笃统称为“关中三李”。李的著作,康熙、雍正年间均有刻本,光绪时补入《四书反身录》等篇。► 13篇诗文

人物生平

  李颙(1627~1705)明末清初人,字中孚,号二曲,又号土室病夫,二曲镇二曲堡人,父李可从,于崇祯十五年(1642),战亡于河南襄城。留下李和母亲彭氏,无片瓦寸土,度日艰难。彭氏决意教李颙从学,但无力供学,屡被塾师拒绝。李9岁入塾,只读过20天书,但李发愤自学,仅靠母亲纺织缝纫和李打柴换粮,杂以糠菜,维持生活。因之,面色如菜,人称李菜。李颙在挖菜拾柴的空闲,也手不释卷。县内藏书之家,渐知李家贫力学,便任其翻问。李随阅随还,数载之间,披览群书,写出了《二十一史纠谬》等笔记体习作,大约30岁时,认为这不是切己之学,非儒家正脉.便把这些著作烧掉了。从此.潜心于宋明理学。康熙九年(167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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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成就

  曾讲学江南,门徒甚众,后主讲关中书院。与孙奇逢、黄宗羲并称三大儒。清廷屡以博学鸿词徵召,以绝食坚拒得免。为学主兼采朱熹、陆九渊两派,以为“朱之教人,循循有序”,“中正平实,极便初学”;“陆之教人,一洗支离锢蔽之陋,在儒者中最为儆切”(《二曲集》卷四),主张兼取其长。重视实学,提倡“明体适用”。同顾炎武反复辩论“体用”问题,提出“明道存心以为体,经世宰物以为用”的见解,将“格物致知”的“物”扩充到“礼乐兵刑、赋役农屯”,以至“泰西水法”等实用学问。力主自由讲学,与清廷钳制思想政策对立。所著有《四书反身录》、《二曲集》等。

  关学人物

  青年时代的李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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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术思想

  明道存心以为本,经世宰物以为用

  李颙主张“明体适用”,即“明道存心以为本,经世宰物以为用”。他所说的“明体”,指的是弄通理论问题,就是要精心研习程、朱、陆、王的心理之学,取舍其间,明道存心。他所说的“适用”,是指要学会经济实学如礼、乐、兵、刑,赋役弄屯,乃至外国水法等等,并且必须紧密联系实际,不可须臾分离。

  李颙提倡“悔过自新”。他认为人性本善,因物欲蒙蔽而走上歧途甚至罪恶道路。自古以来,学者名儒的理论车载斗量,但都未提出过“悔过自新”四字。他指出六经四书,都是讲的“悔过自新”的道理,只要上自天子,下至庶民百姓,都能按这个道理去做,则可以实现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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