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传庭

孙传庭

孙传庭(1593年-1643年),字伯雅,又字白谷,代州镇武卫(今山西代县)人,明朝名将。万历四十七年(1619年)进士。崇祯十五年(1642年)任兵部侍郎,总督陕西。次年升为兵部尚书(改称督师)。带兵镇压李自成、张献忠民变。由于时疫流行,粮草不足,兵员弹药缺少,朝廷催战,无奈草率出战,后兵败,在陕西潼关战死,马革裹尸,年约51岁。《明史》称“传庭死,而明亡矣”。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,清廷追谥“忠靖”。► 330篇诗文

人物生平

  家族渊源

  根据代县孙氏 《代州孙氏家乘》记载孙传庭始祖是明朝洪武初年迁居山西,其始迁祖孙成(生子:孙顺)在洪武年间命为振武卫百户,由河南省汝宁府光山县孤树里村迁居山西代州,后遂安家于此,自后子孙繁衍,被尊为迁代始祖。

  初战陕北

  孙传庭一表人才,多有谋略,万历四十七年(1619年)中进士,初授永城知县。天启初年进入北京任职,为吏部验封主事,再升至稽勋郎中,两年后因不满魏忠贤专政,弃官回乡。

  崇祯八年(1635年)秋,孙传庭出任验封郎中,后越级升为顺天府(今北京市)府丞。

  崇祯九年(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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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成就

  陕西军务

  孙传庭在主持陕西军务期间,不断扩充自己的军力和粮饷。西安周围原屯积军队2.4万,田地二万余顷,后来田地都归属于豪门,兵丁只是虚设在花名册上。孙传庭接管这里后,经过治理,得士卒1.1万,年收税计银14.5万两,米麦1.35万石。为尽早彻底剿灭农民起义军,明廷采纳了兵部尚书杨嗣昌的“四正六隅”的全面围剿方略(又称“十面埋伏”),并为完成此计划增兵12万,加派饷银 280万两。但孙传庭对此持有异议,他认为:因军兵屡战,多经溃乏受挫之苦,况且连年征战,民力疲竭,此举未必能收到预期效果。由于孙传庭料知他的计划不会被采纳,便着手清点私产,得银两4.8万,并招兵买马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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