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身篇·致九弟·宜以自养自医为主

  沅弟左右:

  厚庵到皖,坚辞督办一席,渠之赴江西与否,余不能代为主持。至于奏折;则必须渠亲自陈奏,余断不能代辞。厚帅现拟在此办折,拜疏后仍回金陵水营;春霆昌歧闻亦日内可到、春霆回籍之事,却不能不代为奏恳也;弟病今日少愈否?肝病余所深知,腹疼则不知何证?屡观《郎山脉案》,以扶脾为主,不求速效,余深以为然。然心肝两家之病,究以自养自医为主,非药物所能为力。今日偶过裱画店,见弟所写对联,光彩焕发,精力似甚完足;若能认真调养,不过焦灼,必可渐渐复元。(同治三年五月初十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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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修而后家齐,家齐而后国治,国治而后天下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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