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不可极,极乐成哀;欲不可纵,纵欲成灾。

摘自《贞观政要·卷八·论刑法

译文享乐不可极度,极度就变成悲哀;人欲不可放纵,放纵就变成灾难。

注释极:达到极点。纵:放任;不约束。

赏析所谓“物极必反”,享乐、放纵欲望如果超过限度,不加节制的话,就会向相反的方面转化,成为人生的悲哀和灾祸,劝诫人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度,凡事不可太过,当止则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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