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希圣〔清代〕
浮生哀乐尽消磨,纵酒凭君更放歌。已办苦吟淹日月,祗宜流涕向山河。
心情越鸟难随马,世事吴蚕欲化蛾。却被汝阴居士笑,年来担上看春多。
李希圣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► 263篇诗文
虞美人·春情只到梨花薄
纳兰性德〔清代〕
春情只到梨花薄,片片催零落。夕阳何事近黄昏,不道人间犹有未招魂。银笺别梦当时句,密绾同心苣。为伊判作梦中人,索向画图清夜唤真真。
咏芭蕉
郑燮〔清代〕
红楼梦十二曲 其十三 好事终
曹雪芹〔清代〕
画梁春尽落香尘。擅风情,秉月貌,便是败家的根本。
箕裘颓堕皆从敬,家事消亡首罪宁。宿孽总因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