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汝鐩(1172-1246),字明翁,号野谷,袁州(今江西宜春)人。宋太宗八世孙。宁宗嘉泰二年进士。祖父不倦,官少师;父善坚,户部尚书,娶忠文公孙女,家世显赫。理宗绍定二年(1229年)改知郴州,两次击退敌贼侵扰,俘获甚众。四年(1231年),转为荆湖南路提点刑狱,又改湖南宪漕,广南东路转运使,知安吉州,江东提刑,以刑部郎官召。理宗淳祐五年(1245年),出知温州,“以劳属疾”,次年六月辛未卒于任,年七十五岁,积阶中大夫,食邑三百户。八年(1248年)归葬袁州故里。赵汝鐩作为江湖诗派之一员,有《野谷诗稿》传世,存诗近三百首,于时颇负盛名。► 161篇诗文
某启:昨日蒙教,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,而议事每不合,所操之术多异故也。虽欲强聒,终必不蒙见察,故略上报,不复一一自辨。重念蒙君实视遇厚,于反覆不宜卤莽,故今具道所以,冀君实或见恕也。
盖儒者所争,尤在于名实,名实已明,而天下之理得矣。今君实所以见教者,以为侵官、生事、征利、拒谏,以致天下怨谤也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,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,以授之于有司,不为侵官;举先王之政,以兴利除弊,不为生事;为天下理财,不为征利;辟邪说,难壬人,不为拒谏。至于怨诽之多,则固前知其如此也。
人习于苟且非一日,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、同俗自媚于众为善,上乃欲变此,而某不量敌之众寡,欲出力助上以抗之,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?盘庚之迁,胥怨者民也,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;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,度义而后动,是而不见可悔故也。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,未能助上大有为,以膏泽斯民,则某知罪矣;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,守前所为而已,则非某之所敢知。
无由会晤,不任区区向往之至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