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七月二十五日行在所发罪己诏书泣赋
黄遵宪〔清代〕
读诏人人泣数行,脍躬不德股肱良。三年久已祈群望,此罪明知在万方。
表里山河故无害,转旋日月定重光。婆娑风尾亲批诺,遥想天颜惨不扬。
黄遵宪
黄遵宪(1848年4月27日~1905年3月28日)晚清诗人,外交家、政治家、教育家。字公度,别号人境庐主人,汉族客家人,广东省梅州人,光绪二年举人,历充师日参赞、旧金山总领事、驻英参赞、新加坡总领事,戊戌变法期间署湖南按察使,助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。工诗,喜以新事物熔铸入诗,有“诗界革新导师”之称。黄遵宪有《人镜庐诗草》、《日本国志》、《日本杂事诗》。被誉为“近代中国走向世界第一人”。► 838篇诗文 ► 69条名句
金缕曲·姜西溟言别赋此赠之
纳兰性德〔清代〕
谁复留君住。叹人生、几翻离合,便成迟暮。最忆西窗同剪烛,却话家山夜雨。不道只、暂时相聚。衮衮长江萧萧木,送遥天、白雁哀鸣去。黄叶下,秋如许。
曰归因甚添愁绪。料强似、冷烟寒月,栖迟梵宇。一事伤心君落魄,两鬓飘萧未遇。有解忆、长安儿女。裘敝入门空太息,信古来、才命真相负。身世恨,共谁语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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