绝命词
张传楷〔未知〕
饮和食德,五十九年。服公考绩,屡擢职衔。天恩雨露,罔以报还。
国亡与亡,心慰神安。雨润露濡,澍草以辉。国既灭矣,与何生为?
成仁取义,孔孟所垂。读书明理,舍此奚为!
张传楷
张传楷,字睿斌,直隶青县诸生。充宗人府供事,叙劳得知州。革命军起,举朝震恐,自亲贵达官而下,惟日以徙家入外人居留地为事。传楷愤甚,诣都察院上说帖,请代奏,院官无在者,止院门,哭三日,无一官至。逊位诏下,拔所佩刀自戕死。自铭十六字曰:“成仁取义,孔、孟所垂。读书明理,舍此何为!”► 1篇诗文
庚申除夕
谋[B16J]〔未知〕
东田守岁壮心惊,终岁无支禄代耕。
鱼服避仇非浪迹,蛾眉招妒是浮名。
溪松户闭云犹冷,院竹烧灯雪未晴。
自奠村醪焚旧草,且从山妇笑狂生。
庐山云雾
刘国藏〔未知〕
湖绕江环云雾封,山魂水魄有无中。
纱帷春拥柔柔梦,罗带秋袅袅风。
陶令锄归烟笼月,谪仙笔纵气吞虹。
沉浮几许鲲鹏志,净化凡尘见碧空。
刘氏善举
佚名〔未知〕
刘氏者,某乡寡妇也。育一儿,昼则疾耕作于田间,夜则纺织于烛下,竟年如是。邻有贫乏者,刘氏辄以斗升相济。偶有无衣者,刘氏以己之衣遗之。乡里咸称其善。然儿不解,心有憾。母诫之曰:“与人为善,乃为人之本,谁无缓急之事。”母卒三年,刘家大火,屋舍衣物皆尽。乡邻纷纷给其衣物,且为之伐木建第,皆念刘氏之情也。时刘儿方悟母之善举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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