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希圣〔清代〕
江亭晚色静娟娟,灵璅森沈落照边。乱后河山仍处处,春来花鸟自年年。
故人忆别初寒外,南雁相逢卧病前。拟试囊中餐玉法,明朝乘兴入蓝田。
李希圣
希圣(1864年-1905年)清末官员,诗人。字亦元,号卧公,湖南湘乡(长沙)人。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,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,年四十二岁。光绪十八年(1892)进士。官刑部主事,荐举经济特科。初治训诂,通古今治法,尝纂《光绪会计录》以总综财赋,又草《律例损益议》,张百熙等极重之。百熙奉诏管学,引以为助。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,有作必七律,以玉溪生(李商隐)自许,著有《雁影斋诗存》,传于世。► 263篇诗文
蝶恋花·柳絮年年三月暮
周济〔清代〕
菩萨蛮·玉皇宫殿高无极
洪亮吉〔清代〕
客晓
沈受宏〔清代〕
千里作远客,五更思故乡。寒鸦数声起,窗外月如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