叙曰:向叙此书,言周之先,明教化,修法度,所以大治﹔及其后,谋诈用,而仁义之路塞,所以大乱﹔其说既美矣。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,度时君之所能行,不得不然﹔则可谓惑于流俗,而不笃于自信者也。
夫孔、孟之时,去周之初已数百岁,其旧法已亡,旧俗已熄久矣﹔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,以谓不可改者,岂将强天下之主后世之所不可为哉?亦将因其所遇之时,所遭之变,而为当世之法,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。
二帝、三王之治,其变固殊,其法固异,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,本末先后,未尝不同也。二子之道如是而已。盖法者,所以适变也,不必尽同﹔道者,所以立本也,不可不一﹔此理之不易者也。故二子者守此,岂好为异论哉?能勿苟而已矣。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。
战国之游士则不然。不知道之可信,而乐于说之易合。其设心,注意,偷为一切之计而已。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,言战之善而蔽其患。其相率而为之者,莫不有利焉,而不胜其害也﹔有得焉,而不胜其失也。卒至苏秦、商鞅、孙膑、吴起、李斯之徒,以亡其身﹔而诸侯及秦用之者,亦灭其国。其为世之大祸明矣﹔而俗犹莫之寤也。惟先王之道,因时适变,为法不同,而考之无疵,用之无弊。故古之圣贤,未有以此而易彼也。
或曰:“邪说之害正也,宜放而绝之。此书之不泯,其可乎?”对曰:“君子之禁邪说也,固将明其说于天下,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,然后以禁则齐﹔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,然后以戒则明﹔岂必灭其籍哉?放而绝之,莫善于是。是以孟子之书,有为神农之言者,有为墨子之言者,皆着而非之。至于此书之作,则上继春秋,下至秦、汉之起,二百四五十年之间,载其行事,固不可得而废也。”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,或曰三十二篇,崇文总目存者八篇,今存者十篇。
予幼则从先生受书,然是时,方乐与家人童子嬉戏上下,未知好也。十六七时,窥六经之言,与古今文章有过人者,知好之,则于是锐意欲与之并。而是时,家事亦滋出。由斯以来,西北则行陈、蔡、谯、苦、淮、汴、睢、泗,出于京师;东方则绝江舟漕河之渠,逾五湖,并封、禺、会稽之山,出于东海上;南方则载大江,临夏口而望洞庭,转彭蠡,上庾岭,由浈阳之泷,至南海上。此予之所涉世而奔走也。蛟鱼汹涌湍石之川,巅崖莽林貙虺之聚,与夫雨旸寒燠、风波雾毒不测之危,此予之所单游远寓而冒犯以勤也。衣食药物,庐舍器用,箕筥碎细之间,此予之所经营以养也。天倾地坏,殊州独哭,数千里之远,抱丧而南,积时之劳,乃毕大事,此予之所遘祸而忧艰也。太夫人所志,与夫弟婚妹嫁,四时之祠,属人外亲之问,王事之输,此予之所皇皇而不足也。予于是力疲意耗,而又多疾,言之所序,盖其一二之粗也。得其闲时,挟书以学,于夫为身治人,世用之损益,考观讲解,有不能至者。故不得专力尽思,琢雕文章,以载私心难见之情,而追古今之作者为并,以足予之所好慕,此予之所自视而嗟也。
今天子至和之初,予之侵扰多事故益甚,予之力无以为,乃休于家,而即其旁之草舍以学。或疾其卑,或议其隘者,予顾而笑曰:“是予之宜也。予之劳心困形,以役于事者,有以为之矣。予之卑巷穷庐,冗衣砻饭,芑苋之羹,隐约而安者,固予之所以遂其志而有待也。予之疾则有之,可以进于道者,学之有不至。至于文章,平生之所好慕,为之有不暇也。若夫土坚木好、高大之观,固世之聪明豪隽挟长而有恃者所得为,若予之拙,岂能易而志彼哉?”遂历道其少长出处,与夫好慕之心,以为《学舍记》。